香港民主之聲
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第二次聲明
(針對《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之意見)
2003年5月3日遞交香港立法會各議員
香港民主之聲作為民間組織(NGO)和獨立新聞媒體,重申強烈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譴責香港特區政府進行先有預設立場的假諮詢。
中國有病,香港有病。在非典型肺炎肆虐中華之際,香港特區當局竟然仍強行透過立法會全速進行所謂的「諮詢」,無論對中國大陸或香港都是一場惡夢。
事件的悲劇性在於,假如疫症是發生在民主開放的國家,它的殺傷力必然減至最低。不幸的是,一場天災加上人禍(廣東省地方官員在去年底至今年初一直禁止媒體公佈疫情,令廣東人民無從防避),卒之禍延全國以至全球。香港雖享有較高新聞自由,但由於毗鄰廣東,也難獨善其身。
非典型肺炎風暴即使過去,也不代表這場悲劇終結。只要中共當局繼續利用煽動顛覆、「洩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等這些鎮壓異己的工具箝制輿論,悲劇就會循環不息在中國大陸和香港上演,甚至輸出全球。
去年八月,專門研究愛滋病傳播的萬延海醫生因為揭露河南省農民因賣血集體感染愛滋病而被捕。一位本著人類良知,維護人民利益的醫護人員竟因此被控「洩露國家機密」。試問愛滋病病情又有何「機密」?萬醫生稍後因國際輿論壓力而獲釋,但有關中國愛滋病蔓延的消息至今仍是諱莫如深。
這可能會是另一場因為中共當局封鎖新聞而衍生出來的人類大災難。
任何稍有良知的人都可從以上事件看到,開放言論、公佈真相,有利人民健康,但封殺言論則危害國家利益。
至於所謂「捍衛國家安全」,香港回歸五年,基本法23條從未立法,也沒有發生「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件。如果說防患於未然,為何不先花時間精力先預防天災人禍,減少人命傷亡?是否天災人禍就不屬於國家利益的範圍!
簡言之,香港特區政府和親北京的政治傀儡強銷基本法23條要保障的不是國家利益,而是當權者(甚至僅僅是地方官員)的安全,免受人民監督和批評。他們只是愛黨,而非愛國。
套用胡錦濤的說話,中華民族今天正處於危難時刻,但香港特區政府和親北京的政治傀儡卻不分輕重緩急,強行通過基本法23條,實際上是出賣中國大陸人民和港人利益,不愛國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正是他們。
假如基本法23條強行通過,最先被檢控的將會是他們,審判他們的不是法庭,而是歷史和人民。
香港民主之聲(http://democracy.org.hk)